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指导目录(2024年版)》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4-06-12 22:25: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3〕11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材料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4〕2号),我局拟开展《深圳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现面向我市新材料制造企业公开征集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相关信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目录》重点聚焦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绿色建筑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领域。

  二、推荐要求

  申请纳入目录的产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1月以来首次进入市场阶段;

  (2)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形成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打破市场垄断;

  (3)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填报《深圳市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深圳市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情况表》(附件2),并按编制要求(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

  (二)请推荐单位认真填报材料,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骑缝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在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三)推荐材料一式一份于2024年7月12日下午18点前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3116室,电子版材料(可编辑格式的《深圳市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情况汇总表》与《深圳市重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情况表》,完整填报材料的盖章扫描件)请发至电子邮箱pengcf@gxj.sz.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企业名称+深圳市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指导目录(2024年版)推荐产品材料)。

  (四)如有推荐多个产品,请分别制作封面、目录、页码并单独装订成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情况汇总表

  2.深圳市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情况表

  3.填报材料封面格式与材料编制要求

  (咨询电话:88101630、88101020)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1-3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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